王凯,男,汉族,1975年10月生,江苏海安人,1997年6月加入
中国共产党,1998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2021.10-2023.12 南通市政府副市长(其间:兼任
江苏省对口支援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前方指挥部总指挥,
江苏省对口帮扶青海省工作队领队,赴青海省挂职,任青海省政府副秘书长,海南藏族自治州党委副书记,州政府副州长)
2023.12-2025.10 南通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至2025.11),江苏省对口支援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前方指挥部总指挥(兼),江苏省对口帮扶青海省工作队领队(兼)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重大项目、能源、军民融合、民营经济、应急管理、消防、数据管理、政务服务管理、政务公开、统计、国防动员、机关事务管理、税务、土地储备方面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市数据局(市政务办)、市统计局、市国动办(市人防办)、市机关管理局,市政府各驻外办事机构,市太湖新城集团。协助分管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2025年10月29日,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王凯为
无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25年11月5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免去王凯同志
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